信用评分低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,将被列入“异常名录”、“黑名单”。日前,东莞市教育局开始实施《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信用约束管理制度》(以下简称“制度”),采用信用约束管理制度加强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。
信用约束管理制度将按照培训机构的办学情况评价分数,评价结果分守法机构(80分以上)、警示机构(79-70分)、失信机构(69-60分)、严重失信机构(59分以下)四个信用等级,依次以绿牌、黄牌、红牌、黑牌标识。
四项制度评价民办培训机构信用
不久前,东莞市政府出台了《关于制定部门信用约束管理制度的通知》,要求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,以进一步督促培训机构规范办学,推进培训机构诚信体系建设,构建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适应的后续监管体系。
根据刚出台的“制度”,实施信用约束管理的对象为:全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。信用约束管理制度包括办学异常名录管理制度、“黑名单”管理制度、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和退出制度四项制度。
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说,信用约束管理制度采取信用评价方式,坚持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信用约束管理信息的采集、处理、评价、公布、反馈和监督过程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,并逐步实现信息化。
为此,市教育局制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评价标准,共有13个指标,并根据民办培训机构的办学情况打分,进行动态管理。每年培训机构信用评分低于80分的,将被列入办学异常名录,随后按主管部门要求整改完毕,信用得分达到80分的,可移出异常办学名录。
对信用不同的机构进行分类管理
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说,按照培训机构的信用评价分数,评价结果分守法机构(80分以上)、警示机构(79-70分)、失信机构(69-60分)、严重失信机构(59分以下)四个信用等级,依次以绿牌、黄牌、红牌、黑牌标识。
其中,培训机构信用评分低于60分的,该机构及其举办者、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列入“黑名单”。培训机构按主管部门要求整改完毕,并在1个月内不再发生违规办学行为,信用得分达到60分的,可移出“黑名单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