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历史建筑保护又有新动作,今年公布的第一批398个历史建筑将编制保护规划,坚持原址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原则;而年底还将出台第二、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单。两个项目昨日起开始进行招标,总价格超过200万元。
首批历史建筑近期挂牌
2014年1月广州市政府确定了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,总共398个,并于近期进行了挂牌。为了加强历史建筑保护,依据《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》,开展广州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工作。昨日,广州市规划局作为招标单位对该项目开始招标,招标价格为人民币110万元,全部为财政性资金。
按照市规划局的工作部署,设计单位需于2014年10月前完成初步成果提交市名城委审议,并于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保护规划最终成果。
招标公告中要求,保护规划要遵照《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》、《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》等上层次规划对历史建筑保护的要求,符合广州市建设世界文化名城的发展方向,促进历史建筑保护与再利用目标的实现。借鉴国内外文化遗产保护和历史建筑再利用的先进经验,保持国际视野和前瞻性。公告也明确了保护规划要坚持三大原则,分别是——
原址保护原则:历史建筑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,原则上不得拆除、迁移历史建筑。
价值保护原则:历史建筑的保护应明确其历史、艺术和科学的核心价值所在部位,不涉及这些价值的部位,可依法改造。
合理利用原则:合理使用是历史建筑长期存续的需要,允许在保护核心价值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历史建筑。
中标单位要调查广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的历史资料和现状,通过现场踏勘、入户调查、文献研读、部门沟通等工作,为规划的编制奠定基础。并对广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分组分类,科学选取并重点研究典型案例,明确各组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原则、为保护利用的方式和程序提供基本框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