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月底,我市正式取消政府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,在全国率先全面放开建筑市场。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,今年我市在建筑市场准入、工程招投标、监理等方面推出系列重大改革创新举措,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,厘清政府、市场与社会三者关系,真正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。
建筑市场管理长期“权责不明”
“长期以来,建筑市场管理始终存在‘职能不清、权责不明’等问题。”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说,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项目所有人,理应是核心责任主体。但在目前“五方负责”(即建设、监理、勘察、设计和施工)制度下,不仅责任五方共担,而且边界不清,核心主体责任淡化。
此外,现行招标投标制度,排斥招标人定标权。招标人虽是项目的责任人却不享有定标权,定标权由评标专家行使,致使招标人权责不对等,易引发围标、串标和腐败行为。
在市场准入方面,2005年以来,我市推行预选承包商制度。虽然该制度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、强化政府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,但由政府主管部门代替建设单位统一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,不仅在市场准入方面有失公平,而且相当于增加了一项审批事项,一定程度上容易诱发“权力寻租”的风险。
专家推荐定标改为业主票决定标
该负责人介绍,今年我市加大建设领域改革创新力度,近期推出以下四大举措:
继续深化 “评定分离”招标投标改革,全面推进 “定性评审、评标公开、评定分离、票决定标”的新一轮深化改革,以定量评审向定性评审转变、专家推荐定标向业主票决定标转变,使招标投标回归市场。今年4月,全国建筑业改革发展工作会议确定推广我市招标投标制度改革经验。此项改革计划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。
改革工程监理模式,对具有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能力的社会工程建设单位,经其申请并出具工程质量安全承诺函后,可以不强制委托监理。引导现有监理企业向项目管理公司转型,为有需要的建设单位提供全过程综合性的项目管理服务。逐步建立以建设单位为核心的主体责任机制,此项改革计划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。
取消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,全面放开深圳建筑市场,凡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建筑业企业,均可依法承接各类政府工程和社会工程。同时建立建筑业企业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制度,通过动态核查、违法行为查处、严重违法企业清出等措施强化行业管理,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。
鼓励和引导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,对企业质量安全承担“第一责任”。由首席质量官负责对建材进场、施工过程、竣工验收全过程进行检查把关,主持质量考核,行使质量安全“一票否决”权。目前,此项改革正在推进当中。